装修的前半段,师傅们尽心尽力,她每次去验收都很满意,于是在对方提出“第二阶段付完八成款项”时,她也没有反对。
“谁知道付完这次钱,工期就一直停滞不前了,每次催项目经理,都有数不尽的借口,例如农村双抢师傅们回家了,或者有师傅中暑了休息三天,前阵子还说家里被淹了。”王女士说,从6月初开始,自己的房子就没动过了,可钱已经给了,想换装修队都没办法。
“如果是找的包工头,则要把付款进度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如果是装修公司,也要约定好付款进度。”12348法律热线的刘思敏律师介绍,在不少咨询电话中,消费者都遇到过“钱给了一半工程却只开展了三分之一”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出现拖延工期、质量马虎等问题,很难拿回已经预付的款项。
关于口头约定装修合同,导致举证困难的问题,12348法律援助热线刘恺恺律师建议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装修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价格、材料品种、完工期限、付款进度、违约责任、售后保修等重要信息。
刘恺恺律师还说,虽然最后款项与预算可能存在差异,但这都是可控的,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仔细审核预算,避免预算中漏项,对于施工中新增加或减少的项目采用按实结算。如果未发生新增内容,对预算中模糊不清的估算,明确约定决算不得超过预算10%,超过部分由施工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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