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预付款是预支性的。随若工程进度的推进,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数额不断增加.工程所需主要材料、构件的用最逐渐减少.原己支付的预付款应以抵扣的方式陆续扣回。扣款的方法有三种:
(1)由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合同的形式确定。采用等比例或等额扣款的方式.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短、造价低,就无须分期扣还;有些工期较长.像跨年工程,预计次年承包工程价值大于或相当于当年承包工程价值时,可以不扣回当年的预付备料款;如小于当年承包工程价位时,应按实际承包工程价仇进行调整.在当年扣回部分预付备料款.并将未扣回部分,转入次年,直到竣工年度.再按上述办法扣回。
(2)累计工作量法。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抵扣工程价款.至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全部扣清。
(3)工作最百分比法。在承包商完成工程款金额*:计达到合同总价的一定百分比后,由承包商开始向发包方还款,发包方从每次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中扣回工程预付款。发包方至少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前一定时间内将工程预付款的总计金额按逐次分摊的办法扣回。 (责任编辑:{上海大众装修服务有限公司)